發布時間:2016-11-09 10:45
住建部226號文,對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部分指標做了簡化。資質標準調整以后,在資質申報時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
近日,四川省住建廳出臺文件,明確了調整后的資質申報流程,以及應當注意的問題。
1.施工總承包一、二級資質的企業,在申請其總承包資質涵蓋范圍內相應的專業承包資質時,其人員只需提供滿足對應等級標準的專業技術負責人相關資料。
2.2016年11月21日至2017年1月1日,為網上申報試行期。試行期內,企業在網上提交申報資料的同時,需同時提交紙質資料。從2017年1月1日起,除水利、公路、通信工程類別外,其他類資質均不再提交紙質材料。
3.對申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資質的企業,按照要求完成業績備案,否則不作為資質申報業績認定依據。
4.業績填報后,10個工作日內如發現填報錯誤,企業可自行撤銷上報校正,10個工作日后,該業績自動進入相應企業的項目業績庫,無限期接受社會和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
5.企業網上傳送的資料必須是原件掃描件,非原件掃描的,一律不作為有效申報資料認定。
文件原文:
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簡化建筑業企業資質許可條件和辦理程序的通知
川建審發〔2016〕861號
各市(州)、擴權縣(市)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為進一步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措施,切實減輕企業負擔,提高行政審批效率,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簡化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部分指標的通知》(建市[2016]226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現就簡化建筑業企業資質許可條件和辦理程序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簡化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部分指標
(一)按照《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簡化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部分指標的通知》(建市[2016]226號)文件要求,從2016年11月1日起,簡化《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建市[2014]159號)中部分指標考核。
(二)根據《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建設類行政審批有關事項的通知》(川建發[2011]26號)文件要求,具有總承包一、二級資質的施工企業,在申請其總承包資質涵蓋范圍內相應的專業承包資質時,其人員只需提供滿足對應等級標準的專業技術負責人相關資料。
二、實行建筑業企業網上申報
(一)2016年11月21日起,企業申請建筑施工企業資質實行網上申報,至2017年1月1日為試行期。試行期內,企業在網上提交申報資料的同時,需同時提交紙質資料。從2017年1月1日起,申報水利、公路、通信工程類別施工資質需提供一套紙質材料轉省級相關廳局,其他類資質均不再提交紙質材料。
(二)申報程序。登陸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網站(www.scjst.gov.cn),進入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系統,按照提示將所有申報材料原件掃描后上傳,確認齊備無誤后,點擊上報相應權限的資質許可機關。屬市(州)、擴權試點縣(市)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許可權限的,分別點擊上報至市(州)、擴權試點縣(市)審批。屬住房城鄉建設部、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許可權限的,企業直接點擊上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點擊上報成功待相應資質許可機關網上受理后,企業可自行在系統中打印受理憑證,企業無需到主管部門現場核驗原件。
從企業網上提交申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資質許可機關應當在網上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決定;逾期未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決定的,系統將自動默認受理,受理許可機關應在法定時限內完成審批工作。
三、需要注意把握的幾個問題
(一)關于業績網上備案。對申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類別資質的企業,按照住房城鄉建設部和住房城鄉建設廳相關文件要求完成業績備案。未進入四川省住房城鄉建設電子政務平臺(全國建筑市場建管與誠信信息發布平臺)的企業業績,不作為資質申報業績認定依據。企業應對填報的業績信息和附件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業績填報后,將在四川省住房城鄉建設電子政務平臺“四川省建設企業工程業績公示”欄中予以公示,10個工作日內如發現填報錯誤,企業可自行撤銷上報校正,10個工作日后,該業績自動進入相應企業的項目業績庫,無限期接受社會和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供其查閱。對有弄虛作假行為的企業,將按照《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申報弄虛作假行為處理辦法》(建市〔2011〕200號)有關規定,依法予以處理。
(二)企業網上傳送的資料必須是原件掃描件,非原件掃描的,一律不作為有效申報資料認定。
(三)建筑業企業申報合并、吸收、重組、分立事項的,其相關人員要求,參照《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簡化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部分指標的通知》(建市[2016]226號)規定執行。
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6年10月27日
(中國施工企業管理協會)